在购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以下几份资料:
一、房地产的“五证”:
1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
2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
3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
4、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(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)
5、《商品房销售(预售)许可证》
二、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:
1、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》
2、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》
两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,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。购房者有权索要。
3、《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》
4、“一证”:
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
应由质检部门出具。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,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。综合验收不合格的,不准交付使用。房屋面积由有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经主管部门备案
5、“一表”:
《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》原件,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,用以证明验收合格。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,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,这个楼盘就属于“黑楼”,是不能入住的。
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,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,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,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,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,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收房过程:
1、业主领取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、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(此三项必须为原件)以及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》,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。
2、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、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。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,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。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,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。
3、开发商出具《实测面积测绘报告》,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、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。
4、业主领取新房钥匙,签署《住宅钥匙收到书》。
5、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。业主签署《入住交接单》,收房完成。